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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一位“標準”的儒生,飽讀詩書,科舉應(yīng)試,目的是考取功名,入仕為官,而后或治理一方百姓,或施行一域政務(wù)。而科舉出題判卷的標準,也以考察愛民思想、施政能力等為主。通曉詩書禮義,是為治國理政。
曾鞏,就是按科舉取士這一模式和邏輯,選拔出理想人才的典范。他的執(zhí)政經(jīng)歷,政績斐然。
曾鞏知越州時,趕上一場大旱。大旱剛露出苗頭,曾鞏即召集地方富戶,根據(jù)各家余糧數(shù)目,籌措糧食十五萬擔。災(zāi)荒實際發(fā)生后,又責成富戶以略高于平日的價格出售給當?shù)貫?zāi)民,同時斷然下令開倉賑災(zāi)。
這只能是救燃眉之急,怎么恢復(fù)生產(chǎn)呢?曾鞏又令州府出錢粟五萬,貸予民眾種糧,民眾所欠款項,則規(guī)定到秋后交納田賦時,一并繳交。如此一來,“民得從便受粟”,“不出田里而食有余”,且“粟價平”。
曾鞏知齊州時,掃黑除惡,端掉了一個“霸王社”。當時齊州治安較差,“霸王社”橫行鄉(xiāng)里,官府都忌憚。曾鞏到任后,先派人挨家挨戶盤查,一面了解成員構(gòu)成,一面做家屬工作勸其自首。他要求給各村舍發(fā)放鑼鼓,一旦發(fā)生盜情,就敲響鑼鼓,全村青壯老少便集體出動,全民捕盜。同時,曾鞏派出捕快和地方武裝擇機捕殺小股強盜,又集中兵力在強盜出沒頻繁的地段追捕。
此外,曾鞏命人四處張貼布告,布告分三份,一份宣布大軍剿滅霸王社,一份懸賞通緝主要頭目,一份動員強盜自首。
不久,果然有一位強盜來自首。曾鞏為他松綁,問他為盜苦衷,然后讓他拿著獎賞走街串巷,宣講州府對自首人員的寬待政策。這樣一來,強盜紛紛自首,霸王社渙散瓦解,少數(shù)負隅頑抗的強盜也很快被捉拿歸案。剿滅霸王社后,曾鞏在齊州全境推行保甲法,終使“多盜與訟,號難治于當今”的齊州,搖身一變,無鑼鼓之警,外戶不閉。
朝廷一紙調(diào)令,讓曾鞏離齊州移知襄州。齊州百姓得知后,聚到府邸門口拜求曾鞏留任。曾鞏勸慰百姓,和接任者仔仔細細交接政務(wù)。臨行時,曾鞏特意輕車簡從,想悄然離去,卻發(fā)現(xiàn)城門緊閉、吊橋收起,而城門處、街道上站滿了不舍父母官的百姓。
朝廷之命固不可違,但百姓心聲足以聽聞!
在襄州,曾鞏整肅司法,“論決重輕,能盡法意”;在洪州,曾鞏妥善治理瘟疫,接待軍師而民不受擾;在福州,曾鞏整治寺廟,遏制邪風;在明州,曾鞏辭謝高麗使臣的進奉,彰顯大宋“以德懷遠人”;為官清廉,反問“太守與民爭利,可乎”;還考察鑒湖,修建齊州北水門……
在地方為官12年,京城中盛聞曾鞏之“治聲”。
最終,曾鞏得到宋神宗接見,廷對延和殿。節(jié)用裕民的理財思想、裁撤冗官的行政措施……一場廷對濃縮著畢生施政經(jīng)驗與才能,這一次,曾鞏贏得的是皇帝之心。年過六旬的曾鞏奉召回京,纂修國史,起草誥書,直至終了。
縱觀曾鞏的為官生涯,他初任太平州司法參軍,后由歐陽修推薦入京擔任三館秘閣編校,卷入王安石變法論爭,后自求補外,轉(zhuǎn)徙越州、齊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每到一地,推行新法,興修水利,平冤除惡,賑災(zāi)救濟,造福一方,深得民心。晚年“白頭歸拜未央宮”,充分展示了史學、文學才能。
堪稱為官之典范。
同時,曾鞏的為官生涯,正處于北宋慶歷新政、熙寧變法從發(fā)起到失敗的風云際會時期。曾鞏深受范仲淹、歐陽修、蔡襄等革新人物的影響,主張變法革新,并向歐陽修等人熱情推薦好友王安石。而王安石,日后也成為了熙寧變法的主要發(fā)起者。
要不要變法?曾鞏答:“蓋法者,所以適變也,不必盡同?!弊兎肪€如何把握?曾鞏答:“……必先之以教化而待之以久,然后乃可以為治?!弊兎☉?yīng)以何為思想內(nèi)核?曾鞏答:“內(nèi)成德化,外成法度?!?br />
曾鞏的變法主張,遵于儒家傳統(tǒng)理論,取舍度于禮義。無論遇到怎樣的紛爭、打壓、委屈,曾鞏的醇儒風骨,始終未曾屈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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