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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4 08:19 上傳
為了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生產、經濟帶來的沖擊和影響,提高人民群眾的就業(yè)率,推動復工復市。我縣決定在城區(qū)部分街區(qū)劃定臨時占道攤點、攤區(qū)和流動商販經營點。
一、設置地段和時間
夏季瓜果臨時占道點開放時間暫定為:2020年6月15日—10月31日,其他臨時占道點時間暫定為2020年6月15日—12月31日。
(一)、夏季自產自銷瓜果攤位(07:00—22:00)
6、學府路千禧菜市場至世紀星幼兒園路段兩側人行道。9、南廣路與子固南路交叉路口至桔蜜市場路段兩側人行道。13、南豐大橋頭河東段兩側、河西段靠垃圾中轉站一側。(二)夜間攤點。(18:00--22:00)
1、中興廣場。
2、盱江公園。
3、醒儂公園。
二、經營要求
為保障民生和城市管理工作和諧有序發(fā)展。攤販經營者要服從管理、主動配合不得提前出攤、延時撤攤。從事食品銷售的攤主必須采取有效的地面污染防治措施,必須在城管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劃、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擾民、不影響交通、符合環(huán)保要求的前提下,在指定時間指定區(qū)域有序擺放。
(一)經營須知
1. 不得擅自擴大攤位面積和攤位數(shù)量經營。
2. 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和和范圍內經營,禁止搭建攤棚、遮陽傘。
3. 產生的垃圾雜物由經營戶負責清掃,隨時保持攤前地面干凈整潔。
4. 不得損壞園林綠化和市政設施,不準堵塞交通和超過規(guī)定時間經營。
5. 不得經營露天燒烤、活禽、生肉、海鮮、魚類的銷售。
(二)申請須知
1. 申請時間:2020年6月23日--6月30日。2.提供資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從事食品行業(yè)的應提供健康證明原件。
3.申請地點:南豐縣城管大隊(儺鄉(xiāng)大道縣武裝部旁)
4.咨詢電話:0794-320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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