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嫣然一笑 于 2019-12-6 11:21 編輯
近日,南豐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王某明、周某輝等30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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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6 11:17 上傳
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南豐縣首例涉黑案件。
(宣判現場)
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王某明糾集被告人周某輝等人形成較穩(wěn)定的、人員眾多的犯罪組織,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以支持組織的發(fā)展,以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社會生活秩序和經濟秩序,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該組織應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縣人民法院、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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