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保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落地生根,取得實效。近期,南豐縣委各督導組對全縣各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工作情況進行了督查。通報了10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的單位。
此次重點督查各單位是否成立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專門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各項工作機制;是否研究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意見;是否制定出臺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明確黨委(組)書記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并將各項工作任務逐級分解,分別落實到各班子成員,做到每項工作都有責任領導、有具體責任人;是否按要求將責任清單和相關制度進行公示;是否堅持不懈抓好黨的作風建設,持之以恒貫徹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堅決反對和糾正“四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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